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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党委关于扬州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1-06 15:25:01 来源:

  根据扬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对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4年9月25日上午,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关于市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会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专题部署。集中整改期间,院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大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全院齐心协力抓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局面
  院党委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疗养院党委书记、院长夏朋林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举措部署到位、逐项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日常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负首责、负总责要求,坚持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查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一听取党委委员和各部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搬进去,带头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室迅速行动,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
  院党委坚持系统观念、集成整改,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完成时间。院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照反馈问题逐一审定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10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通过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完善《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盯时间节点,高标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承担整改任务较多的部室逐一面对面研商,细化任务要求和工作举措。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进行严格自查、全面总结和效果评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建档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强化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提升管党治党和党建水平
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建立健全机制,把巡察整改与疗养院发展思路、运转管理、制度构建结合起来,制定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措施,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制约疗养院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全面转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未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发展”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全总关于疗养院改革发展的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疗休养院管理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16〕2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人疗休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7〕4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总工办发〔2018〕28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工发〔2023〕12号)。
  2、制定了《关于开展“推动疗养院生存与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实施方案》(省工扬疗字〔2024〕第12号),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讨论,共收集16条建议。
  3、2025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通过“推动疗养院生存与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成果的全面梳理,分析研究当前疗休养市场的发展趋势、竞争态势和客户需求,结合单位自身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提升疗休养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已制定《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5年发展规划》,以打造“四个基地”(劳模疗休养基地、一线职工疗休养首选基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健康管理基地、工会干部培训基地)为主要内容,实现疗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
  5、《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2025年工作要点》(省工扬疗字〔2025〕第5号)经院党委会研究,并印发各部室。今后每年年初印发本年度工作要点。
  (二)关于“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0月31日,院党委书记、院长夏朋林,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马秀芳和办公室负责人赴扬州市人社局调研学习绩效考核机制,了解相关政策。结合疗养院实际,制定《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省工扬疗字〔2025〕第1号)。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职工满意度5个方面融合进原有综合考核内容,增强操作性。
  2、严格绩效考核,按程序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2025年1月6日召开年终总结动员大会,制定《2024年度疗养院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方案》(省工扬疗字〔2024〕第16号),个人总结,2025年1月16日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2024年工作,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院党委书记、院长夏朋林代表院领导班子作2024年度四述报告,院领导班子成员依照次序进行四述报告,参会人员对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2025年1月22日召开党委会,结合个人体检业务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在编人员十三个月工资、奖励性绩效40%部分、合同制人员年终奖金以及市场部特殊贡献奖的发放。
  (三)关于“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已向扬州市总工会递交《关于理顺扬州市总工会和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隶属关系的请示》,2024年10月21日,省总工会财务部来院调研,2024年11月18日,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月科一行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对疗养院存在的一些重难点问题,合情合理进行分析引导,特别是对下一步如何解难题、谋发展进行了精准指导。与市总及县市区工会加强沟通,广陵、高邮、宝应、仪征劳模及一线职工疗休养已由我院承接。
  2、市场部制定疗休养走访推介方案,2024年11月6日—8日,分别赴连云港青松岭疗养院、宿迁总工会、连云港总工会交流学习。2024年12月9日—12日,分别赴江苏省工人徐州疗养院和中国职工服务集团学习拜访考察。将借鉴先进经验,补齐短板,优化升级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疗休养项目。
  3、体检中心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2024年7月5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增强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024年11月11日组织全员集中观看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视频,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防线。2024年12月20日举办职工礼仪培训,提高疗养院职工职业礼仪素养,展现职工良好精神风貌。
  (四)关于“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名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1、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省总《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院已完成与合作方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工作。在省总、市总关心支持下,拟启动疗养院维修改造工程,完善配套措施,提升接待能力。现已完成前期可行性报告、建设项目登记、设计、编标(造价)、审核和项目管理、监理等招投标工作,11月完成施工方招标,计划12月中旬开工,2026年4月底基本完成维修改造。
  2、2024年12月31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马秀芳一行赴南京职工疗养院学习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工作经验。
  3、2024年12月11日,院党委书记、院长夏朋林一行拜访全总疗休养处、中国职工服务集团,向全总疗休养处刘涛处长汇报了扬疗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和近期规划,争取全总更多的政策支持、劳模计划和资金扶持。2024年全总向扬疗赠送移动体检车一辆、2025年拟赠送康复理疗设备一套。
  (五)关于“劳模对服务质量评价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与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劳经部等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研究探讨劳模满意度评价指标,建立劳模满意度评价机制,制定年度疗休养问卷调查统计表。
  2、优化疗休养线路,市场部对每条劳模外出线路集中商议、优化行程,对于扬州外出劳模线路,外出前通过网络评价审核入住酒店信息,通过菜单把关用餐质量,同时外出期间通过每日问询带队工作人员体验情况增加劳模满意度,如有不到之处及时调整优化,目前为止的外出劳模满意度100%。2024年11月30日召开导游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会,提升我院导游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服务技能。加强对地接导游的考评力度,通过和供应商签订协议明确导游高标准服务要求,如有投诉扣除导游服务费用、减少合作或纳入不合作名单等措施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对宾馆服务的监管,依据客户反馈与抽查结果,宾馆若出现设施故障多、公共区域脏乱、手续办理拖沓、服务态度差、客房清洁不达标、无夜间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等任一问题,按以下标准处理:首次发生:责令限期整改;二次发生:暂停合作1个月;三次发生:终止合作。加强对餐饮服务的监管,依据客户反馈与抽查情况,餐饮服务若出现菜品口味不符、食材不新鲜、搭配不合理、服务差(态度差/记录错/响应慢)、上菜慢、就餐/厨房环境脏乱、菜品价格虚高(含欺诈)等任一问题,按以下标准处理:首次发生:责令限期整改;二次发生:暂停合作1个月;三次发生:终止合作。
  3、建立疗养院导游服务管理制度、宾馆客房服务管理制度、餐饮饭店服务管理制度。
  (六)关于“疗养业务逐步萎缩”问题的整改。
  1、根据体检中心走普惠健康体检经营困难的状况,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实现转型发展。前期市场调研、专家论证,沟通申办程序已基本完成,正根据职业健康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适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适应改造,增设电侦听设备,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系统软件等。
  2、利用全总赠送的移动体检车,配合省市总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移动体检专项工作,为“苦脏累险”一线户外劳动者提供上门体检服务,开拓移动体检市场。
  3、已将康复医学部与体检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人员、技术、服务统一。体检中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每月组织一次医技人员培训,将康复医学部人员纳入培训,2024年9月培训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月培训了低血糖晕倒处置、11月培训了跌倒处置、12月培训了抽血针刺伤应急预案、2025年1月培训了心肺复苏、2月培训了高峰期应急预案、3月培训了医保政策解读、4月培训了火灾应急预案、5月培训了心肺复苏、6月培训了针刺伤应急预案,同时轮流抽调体检中心护理人员参与康复医学部工作,为职工(劳模)提供服务,全面提高医疗技能和康复技术。
  4、利用门卫大楼约250平方建立康养中心,打造劳模职工特色疗休养项目,包括中医养生保健项目(中医针灸,推拿,拔罐,艾灸等)、理疗项目(经络电疗法,中频脉冲治疗,红外线治疗等)。满足接待全国劳模、专家学者和突出贡献人员的需要,兼具休养与康复。在人才保障方面,制定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近两年专门拿出事业编制,重点招收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为康养中心储备年轻专业力量,2023年引进1名中医专业研究生、2025年引进1名内科专业技术人员。
  (七)关于“部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13日已邀请专业公司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反馈了8项问题,分别是:①消防控制室消防报警主机存在9个故障,控制面板按键不灵,其中003回路短路、004回路开路。②消防泵控制柜线路故障,排污泵损坏。③湿式报警阀组上下压差过大需检查原因,有部分压力表损坏。④室内消火栓内配多处损坏需更换(消防栓接口、水带、消火栓按钮、水枪)。⑤屋顶稳压泵消火栓1号泵启动异常。⑥多处防火门腐蚀损坏需更换。⑦室外消火栓多处损坏需维修更换。⑧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照明灯具多处损坏。对于消防公司反馈的问题,已对地下室入口消防卷帘门防火卷帘电机、卷帘控制箱进行更换,对部分消火栓和照明灯具进行维修。其它问题(包括监控设施、酒店一楼电梯过道消防卷帘门等)列入今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一并解决。
  2、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坚持每月检查及重大节日前检查,做好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3、疗养院维修改造工程拟对消防设施、雨水污水管道、强电弱电天井、监控系统、地面道路进行维修改造。
  (八)关于“坐支非税收入”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财政收支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2、2024年11月28日已向广陵区运河春天饭店下达通知,自2024年12月起,我院与运河春天饭店在餐饮、住宿等业务往来中产生的费用,均已开具税务发票。
  (九)关于“未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问题的整改。
  1、我院财务部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全面落实扣缴义务人责任。针对长期聘用的导游,已签订季节工合同,其相关收入均按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对于部分临时用工的导游,其劳务费所得同样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代扣代缴,确保个人所得税缴纳工作规范、合规,无遗漏、无偏差。
  2、已对每月导游劳务费800元以上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关于“部分资产未有效盘活”问题的整改。
已对瘦西湖鼎苑4套住房进行必要的检测维修,恢复基本功能。将4套房产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租。我院于2024年12月6日向扬州市总工会提出书面房产出租申请报告,并得到市总工会同意,于同日到扬州市机关事务局进行备案。并在机关事务局的主持下进行了资产评估机构的摇号,根据摇号结果由江苏金宏业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对我院4套房产进行了评估。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于2025年3月4日在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租公告,直至3月31日挂网截止,未有承租人承租,以至流标。我院计划再次发起挂网承租,如三次不能成交,考虑向上级工会申请房产处置(拍卖)。
  (十一)关于“对外投资未能保值增值”问题的整改。
  1、普惠旅行社已变更为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扩大,许可项目:住宿、餐饮、娱乐(歌舞/游艺)、美容美发、旅游、医疗服务。一般项目:疗休养/拓展/旅游策划、会议展览/票务/采购代理、酒店/物业/企业管理、非医疗养生保健、保健食品及日用百货/生鲜农产品销售、车辆租赁/洗车/停车场/健身休闲服务。建立《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对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扬州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年终按20%比例向疗养院缴纳收益。
  (十二)关于“实物医疗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1、已建立医用试剂、耗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制定了《体检中心仓库管理制度》,分总则、职责与职务、试剂耗材收发及单据流转、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仓库安全及卫生管理五个章节,共计十条。体检中心有两个仓库,分别制定了各仓库的工作管理制度,并上墙张贴在醒目部位。仓库实行实时登记,每月底进行盘点,统计出库总支出,形成报表,经体检中心主任、分管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保存。每半年,体检中心主任和仓库管理员,对负责仓库进行盘点,核对实时库存。试剂耗材采购流程为:检验科试剂根据需要,填写项目资金申请表;其他品类也填写项目资金申请表,经体检中心主任审核后,分管院长审批,超过1000元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再由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审批后,由体检中心在阳光平台统一采购。到货后核对签收,登记入库。
  2、每月对医疗实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十三)关于“收支业务控制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指派一名副院长对收支业务控制存在的五个问题开展调查,摸清具体情况。
  2、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疗养院实际情况,对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①关于收入未扎口控制:在疗休养业务中,实际存在有的单位需要签署合同,有的单位不需要签署合同,对于合同是否签署一般是按照客户的意见来完成,现全面强化合同管理,做到一团一签,每批团队报账都要附有结算清单和明细,经分管院长审核后入账。②关于未经批准减免收入:市场部正常情况下按照计划行程单中的项目进行报账,有时根据客户需求会有额外增加项目但未体现在计划行程单中,增加项目支出原因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减少总经费有剩余、客户提高餐费标准等),大部分增加费用在交通费和服务费中打包收取。现规定如有此类情况在收支表中要说明,并由分管院长确认签字。③关于餐费报支混乱:重复支出餐费、行程外的餐费、超出计划的餐费为休养团队增加的费用,多出费用均已在服务费和交通费中收回。无行程出现的一次餐费现核实为单据日期错误。为规范疗休养业务,增加休养单位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现出现增加费用情况,市场部审核后由分管院长签字,在疗养院报销支出表中体现。④关于住宿费支出附件不全:因原先报账团队住宿发票未有附明细的要求,有酒店提供了就附明细、未提供就不附明细的情况,目前报账团队住宿费用已按要求附入住信息,并附在报销凭据内。⑤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因单位公务卡(建行+中信)额度有限,同时报销受财政资金限制,报销时间较长,不能满足于疗休养团队的正常运转,同时公务卡(建行)不能绑定微信支付宝,无法线上扫码购买,还有部分景区票务无法刷卡等因素,为保障团队正常运转,存在工作人员或者导游用个人资金先行购买情况。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旅行社以市场价格代为购买,开票后财务汇款方式解决以上实际问题。
  3、2024年12月6日召开党委会,会上讨论决定对院个别工作人员作出组织处理。院个别工作人员已退还涉及资金,财务部开收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对院个别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严格按程序、按财政要求,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疗养院内控制度,着重从疗养院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监督、扬工惠疗休养服务公司监督、疗养院对扬工惠疗休养服务公司监管等内容进行建立和完善。目前内控制度建设基本完成。
  5、加强财务制度学习,2024年9月财务部通过职工大讲堂宣传学习《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法律责任等核心条款理解更透彻,合规意识显著提升,日常工作中能主动规避违规风险;同时明确流程优化方向,减少返工以提高账务处理和报告出具效率,还通过案例拆解增强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并向业务部门传递关联要求,推动跨部门协同更顺畅,助力全院形成规范财务工作的共识。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扬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要求,疗养院出台《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报销流程、资金存放监管,实现财务管理精细化目标。报销工作需严格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审批单》—部门负责人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复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部报支、入账。通过完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管理。
  (十四)关于“采购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1、经2024年12月13日党委会研究,已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疗养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已对疗休养保障车辆、团队餐、客房服务及其他服务委托招标公司招标。年初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2025年餐饮、客房、车辆三项服务商招标。3月6日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3月10日挂网招标公告。确定旅行社中标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中标单位和餐饮服务中标单位。依据《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以及 2025年5月20日市总工会调研座谈会议纪要,疗养院客房、餐饮业务现已实现自主经营管理,团队餐以疗养院为主,逐步减少在外合作,减少廉政风险。
  3、已在江苏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今后药品医用耗材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集中采购。
  4、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招投标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审专家。针对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院工作人员违规担任评标专家的情况,已开展初步调查核实,与3名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确认其存在违规领取评审费的行为。目前,上述3人已全额退出违规所得,并签订承诺书。下一步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内部员工及外部单位反映违规线索,对发生违规的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结合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十五)关于“履行委托经营合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自与合作方(运河春天饭店)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其主要为疗休养团队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因该项服务属服务性、公益性活动,合作方在价格方面也给予了相应优惠,疗养院与合作方一直以内部单据(收款收据)方式决算(疗养院作为免税单位,享受免税政策)。2024年11月向广陵区运河春天饭店下达通知,自2024年12月起,我院与运河春天饭店在餐饮、住宿等业务往来中产生的费用,均须开具税务发票。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省总《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院已完成与合作方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工作,所有业务均实行自主经营。
  2、2016年1月委托经营补充协议虽规定“由疗养院引进的会务,按20%比例计提会场收益”,但2017年—2022年疗养院引进的会务次数较少,会务服务均由合作方提供。为提高会务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疗养院计提的会场收益缓收。2022年疗养院被授牌江苏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学点,会务培训工作逐渐上升为疗养院的主业之一,会场收益按补充协议执行。2025年1月15日终止与合作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客房、餐饮、会务培训等均由疗养院自主经营。
  (十六)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普惠旅行社已变更为扬州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
  2、已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建立《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对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3、扬工惠疗休养服务有限公司费用支出须2人签字后,经财务部分管院长审批。
  (十七)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严格执行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3月17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院党委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5年7月14日召开党委会对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总结。
  2、强化财务管理,经院党委会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与原分工相比,党委书记原先分管的财务工作改由副院长颜飞分管。
  (十八)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13日党委会专题学习《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省工扬疗党字〔2024〕第2号)。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由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具体如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研究10万元以上基建工程、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集中的购置和处置;研究20万元以上的大型体检业务、大团队休养、大型公益活动等;大额资金使用:凡组织开展的公共采购、活动、项目涉及资金使用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9月—2025年6月底,有20次限额以上重大资金使用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策。
  3、议事规则中“大额资金使用”中明确:凡组织开展的公共采购、活动、项目涉及资金使用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十九)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1、已退回相关违规发放款项。
  2、2024年10月,我院针对津补贴(交通补贴和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车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对每一笔补贴的领取人员信息、发放金额、发放依据等进行了逐一核对,发现违规现象立即整改。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财务部定期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纪检部门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十)关于“对上轮巡察发展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廉政风险点排查方案》(省工扬疗字〔2025〕第2号)。各部室负责人填写《部室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已提交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各岗位责任人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已经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2、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在疗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中明确分管院长“督促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精细化制定防控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疗养院党委将把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思想和行动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实质与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对后续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用力、持久抓实。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做到问题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有力推进;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久久为功,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3、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把巡察整改的新成果不断转化为推动疗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4、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5、坚定信心促进成果转化。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制度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疗养院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着力推进疗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55800;电子邮箱448573280@qq.com。
 
 

                     中共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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